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是否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成都创新互联网站建设

关于创新互联

多方位宣传企业产品与服务 突出企业形象

公司简介 公司的服务 荣誉资质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是否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

拟在建项目 http://www.zhaobiao.cn/  整理

成都创新互联公司-专业网站定制、快速模板网站建设、高性价比明水网站开发、企业建站全套包干低至880元,成熟完善的模板库,直接使用。一站式明水网站制作公司更省心,省钱,快速模板网站建设找我们,业务覆盖明水地区。费用合理售后完善,十载实体公司更值得信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是否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没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但是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招标投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因此评标委员会只应当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客观评审。评标委员会没有司法鉴定职责和能力,所以没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但是如果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留查证的权利,则评标委员会基于对投标信息的合理怀疑可以进一步查证,这属于权利,而不是义务。

此外,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9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结束后,如果其他投标人依法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进一步核查;如果投标人进一步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在受理投诉后可以另行进行调查。


网页标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是否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
本文URL:http://kswsj.cn/article/gjiesg.html

其他资讯